1. 举办前,到党委宣传处进行活动备案。
2. 提前2周到科教处申请设置ICME系统项目学分。
3. 项目举办后1周内上报会议执行情况材料到科教处,包括:
① 现场照片(带有会标的会场照片、会场全景照片、各教师授课照片),需体现会议主题和参会总人数;
② 会议通知;
③ 会议日程或汇编目录;
④ 会议总结或通讯稿;
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(附件1);
⑥ 国家级继教项目参会人员通讯录(附件2),请提前下载,建立学员通讯录。
4. 项目结束后1月内,外省市参会人员可通过“国家级 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”(https://cmegsb.cma.org.cn/national_project/login.jsp)点击“学员学分查询/证书打印”,输入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及个人信息,查询下载电子版学分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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